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于日前印发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商贸物流中心形成的增加值在2015年基础上年均增长14%,达到1200亿元。到2030年,商贸物流中心形成的物流业增加值和贸易总额在2015年基础上翻三番,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产业联动和经济利益共同体的支撑平台。
《规划》在深入分析我区商贸物流业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业态融合、便捷高效、绿色环保的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商贸物流在经济发展中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明显增强,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支撑性和保障性作用更为凸显,有力支撑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形成更为紧密的产业联动关系和经济利益共同体,核心区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目前,我区一批商贸物流重点项目已取得突破和初步成效。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喀什综合保税区、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奎屯保税物流中心已封关运行,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空港物流园正在建设中。
然而,我区商贸物流设施总体而言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交通基础设施仍显薄弱,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国家和国内城市之间的铁路、航空等网络尚未形成,商贸物流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物流园区数量少、规模小且布局不合理,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等先进运营组织模式还有待进一步推广,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的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编制和实施《规划》,可以从全局、整体和国际的角度加强商贸物流中心基础设施的布局设计和规划对接,在更好地发挥现有基础设施作用、提升其运行效率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通道设施和商贸物流设施建设,实现与国内国外交通运输网络和商贸物流设施的联通与对接,促进新疆尽快融入“一带一路”的国际化发展格局。
此外,《规划》明确了我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从加强组织领导、争取政策支持,确保政策保障、强化综合协调、创新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在自治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由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并将探索设立发展引导基金和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重点在财税、土地、金融、产业资金、人才等方面对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给予特殊鼓励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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