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于6月26日召开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及发改委纪检组长刘晓滨、财政部综合司司长欧文汉分别讲话。会议由工信部副部长毛伟明主持。
减轻企业负担迫在眉睫
苗圩指出,当前,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我国支撑发展的要素条件也在发生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凸显,经济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档期,到了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头,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企业发展也面临多重困难和矛盾。在这样的形势下,国务院出台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意见,十分及时、非常必要、意义重大,对服务企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和转变政府职能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据统计,今年前5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7%,同比回落0.7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2%,同比回落3.2个百分点;外贸出口出现下滑,按美元计同比下降0.4%;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加,不仅面临市场不旺、竞争加剧、成本上升等多重压力,税费负担重的问题也进一步凸显。因此,缓解企业困难、稳定经济增长成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重要课题。
苗圩强调,近年来企业负担形式出现一些新的变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相对减少,但与行政职能挂钩的各种中介服务收费却层出不穷,反映的恰恰是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因此,国务院通过的实施简政放权,大幅减少行政审批,是解决企业负担问题的关键举措。这次国务院文件出台,核心也是通过在涉企收费方面推进简政放权、切开行政审批与中介服务收费的联系,实现减轻企业负担的目的。要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狠下功夫,切实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减少行政审批和涉企收费项目,真正从根源上减轻企业负担。
企业有权拒绝清单外收费
苗圩表示,这次国务院出台《通知》,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文件主要从五个方面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做出部署:一是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二是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三是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四是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权益的违规行为;五是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为推进落实企业减负,苗圩强调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改革创新,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制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以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等为依据,最大限度减少和规范政府管理的行政管理方式,体现法治的基本精神,即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次《通知》的核心和亮点就是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首先,要对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形成目录清单。其次,要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将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年底前,全国以及各省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都要对外公布,并形成常态化的公示机制。再其次,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内的涉企收费,逐步减少项目数量;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企业也有权拒绝,甚至可以举报和提诉。此外,还要做好行政审批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衔接配合,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同时,公开涉及收费的前置服务项目,一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突出职能转变,完善涉企收费监管体系。要加快转变涉企收费管理职能,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真正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
减少干预。要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项目;要引入竞争机制,利用市场调节收费价格,将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收费的关系切开。
从严审批。新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要报国务院批准。对个别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
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涉企收费事中和事后监管,建立举报和反馈机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坚决制止在目录清单之外乱收费的行为,对各种侵害企业权益的违规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曝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完善制度。加强收费管理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按照正税清费原则,逐步减少涉企收费项目数量。全面落实各项收费减免措施,把政策用好用足。
三是突出长效机制,形成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基础支撑。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复杂、头绪繁多、任务艰巨,要克服以运动式治理解决问题的弊端,多从基础入手,从制度着眼,特别要在调查评价、宣传评估、立法建设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
建立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要深入推进企业负担调查工作,将涉企收费作为重要内容,听取企业对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意见建议,并逐步在负担调查网络系统基础上建设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完善企业举报渠道,形成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和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加强政策宣传评估。要组织专家、媒体进行深度解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建立和实施第三方评估,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时效性。
研究完善保护企业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各地在立法建设方面已有一些好的探索,山西、山东、湖北等多个省份出台了企业负担监督、企业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国立法提供有益借鉴。要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法规,为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会议还要求,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各项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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