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经信委与福建省经信委在福建厦门签订了《闽浙电力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秉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一是长期合作,福建省对外送电将优先供应浙江省,浙江省对外购电将优先采购福建省外送电。二是应急支援,闽浙两省建立跨省电能应急支援机制,未发生事故方将优先支援对方,尽最大可能增加对事故方的电力供应。三是交易机制,闽浙两省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建立电力供需联合预测预警机制,共同商定年度送受电规模,由两省电网公司负责落实执行。《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省从传统的电力交易上升为长期、互惠、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进一步提高了浙江未来的电力安全保障能力,也夯实了福建省建立东海沿海能源基地的基础。
福建省是国家“三规划、两方案”中确定的东南沿海能源基地,今后相当一个时期电力供应将出现较大富裕。浙江省是典型的电力受入省,随着国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大型电源建设受限,为满足未来电力需求增长,需要建立稳定的外来电源渠道。自2000年闽浙电网联网后,两省就一直互济互助,其中2013年福建输送浙江省电能近80亿千瓦时,有力支持了浙江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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