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是化工小省,2013年宣布达到核查阈值的企业48家,这些企业多数履约意识不强,基础工作薄弱,接受核查的应对能力不足。自履行《公约》以来,国际禁化武组织在吉林省共核查7次,都顺利通过。现将工作中一些体会和思考略作梳理归纳,片面之言,仅供参考。
A 存在问题
法律观念淡薄 开展工作有难度
部分企业认为此项工作不是中心工作,履约意识不强。一些地区和企业法律观念淡薄,对履约意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和侥幸心理。部分普通化工企业认为不生产化学武器,履约与其无关;认为不主动宣布就可以躲过核查;认为每年报过数据就完成任务了,不一定被抽中核查,因此对日常履约基础管理工作消极敷衍。特别是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不积极配合,认为是增加额外负担。
中小企业多,应对能力不足。吉林省现有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几百户,遍布全省各市州,涉及多个产业和相关行业,且多以中小企业为主。从现实看,这些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技术装备落后,基础工作薄弱,给做好禁化武工作、接待国际视察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机构弱化,专业人才匮乏。吉林省机构改革后,省禁化武领导小组取消,只保留半个处,设在工信厅石油化工处。各市州领导小组也相继取消,很多只设1个人代管,有的地区不仅没有专职人员从事禁化武工作,一些有经验的同志还调整到了其他岗位。
新老交替,专家力量不足。吉林省原有省内陪同专家大都在吉化,并且这些专家都是生产一线的骨干,实难分身。小化工企业专业人才又奇缺,这对接待核查带来很大的危机。
经费紧张,开展工作有难度。吉林省省级设立了禁化武工作经费,但不多,与一些省份相比相差甚远,特别是9个市州没有专项经费,工作实难开展。
B 主要做法
做好准备工作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做好接受国际核查准备工作。按照我国政府做好国际公约组织在监控化学品生产装置现场核查的接待要求,结合吉林省开展禁化武履约工作实际情况,2010年制定了《吉林省接待国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现场核查工作方案》,并提请省政府转发。在方案中明确了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以及企业的相应责任和工作方案。为了能让企业在接到核查通知后,能迅速进入情况,制定了企业从接到通知到送走核查人员全过程的《接受国际核查工作预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企业接待人员的相应责任、工作分工和工作方案。为了能让专家在接到核查通知后有序开展工作,更好地指导企业做好接待核查的准备工作和应对核查,根据核查不同附表企业的特点,制定了《接待核查工作省内陪同专家现场工作推进方案》。
扎实细致做好宣布工作。年度宣布和预计宣布既是禁化武组织制定核查计划的依据、禁化武组织选取核查设施的依据,也是核查组现场核查的依据。做好年度宣布和预计宣布是成功接待核查的基础。为确保年度宣布和预计宣布的质量,我们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监控化学品附表企业进行了逐一核实,确保准确无误后上报。
依法履行各项监管职责。依法开展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建设审批工作。开展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考核工作。对退出监管的监控化学品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组织专家对监控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和复查。为进一步做好禁化武工作,切实加强对监控化学品设施建设以及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储运的管理。吉林省禁化武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省内陪同专家对可能随时接受国际禁化武组织核查的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依据检查结果提出了进一步整改要求,并对整改企业进行复查。
开展模拟核查。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更好地应对国际核查,吉林省在一年内没有国际核查的情况下,完全按照国际核查的程序、标准组织省内模拟核查。
C 思考体会
找准突破口 提高应对国际核查能力
大多数化工小省都存在着企业基础差、人员流动大、政府专职人员少、专家不足等问题。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找准突破口,很可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几年的实践和摸索,我们认为化工小省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建章立制,有规可循。一要制定“接待国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现场核查工作方案”。强化履约组织建设,加强与公安、安全、外事、财政、卫生等部门的工作协调,保障接受核查履约任务的顺利完成。二要制定“企业接受国际核查工作预案”。在预案中明确企业接待人员的相应责任、工作分工和工作方案。三要制定“接待核查工作省内陪同专家现场工作推进方案”。在方案中,根据核查不同附表企业的特点,有区别地明确省内陪同专家工作推进方案。
化繁为简,步步为营。我们每年都组织履约相关部门和企业培训,但效果并不好。禁化武履约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系统工程,通过培训,现场人员能理解、消化、掌握多少不知道,回到单位和企业能传达、落实多少也不知道,就造成了虽然年年花很大精力培训,但工作推进有限的局面。为了能逐年稳步提高企业接待核查能力,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吉林省企业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可以把履约工作进行分解,每年抓实一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落实。比如,2011年吉林省主要是抓了原始记录问题。
从严监管,查遗补漏。组织开展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生产布局、产能、消耗、履约和安全管理等状况;依法加强对监控化学品设施建设、生产、使用和储运等活动的监控,严格新建项目的准入管理;加强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的管理;严格把好宣布和预计宣布的关口。
加强指导,齐心协力。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强化企业履约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强企业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履约和防扩散责任制;指导企业扎实做好《接受国际核查工作预案》、《视察前情况介绍》等接受核查技术和物质准备工作。广泛培训,技术支撑。着重抓好专家队伍培养,建立全覆盖的履约技术专家库。根据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现状,附表2、3和附表4中含硫、磷、氟的企业争取每户企业培养一名技术专家,为宣布、核查和监控化学品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地区履约部门和技术专家对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开展模拟核查等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基础工作,提高应对接受国际核查的能力。
模拟核查,防范未然。从长远看,化工小省接受国际核查的频率会越来越多,工作难度也将越来越大,宣布、接受国际核查、防扩散和依法监管等工作任务将日益繁重。这就要求要积极应对新形势,建立起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自觉主动地做好经常性工作。为此,如果没有国际核查,每年可以选择在核查风险较高的企业举办一次禁化武现场模拟核查。
履行《公约》工作,是时代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履约工作都的光荣使命,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政府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的职能和职责。为了国家的崇高的荣誉和利益,让我们共同努力,各尽其责,为履约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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