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企合作对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
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是落实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方针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训质量,不断满足企业和社会需求的重要措施。其重要意义在于:
(一)有利于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逐步转变,企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科技创新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对技能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也更为严格。而校企合作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校企双方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学校可以依托企业的场地、设备、人才和技术优势,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学校培养和生产实践脱节的问题,缓解由于基础能力建设滞后导致的实训场地、设备相对不足的矛盾,使学生通过在企业的生产实践,既得到"真枪实刀"的锻炼,也亲身感受企业生产现场的浓厚氛围,增强质量意识和效益观念,有效缩短就业适应期和成才期限。而企业则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职业教育全过程,既促进了职业教育发展和培训质量提高,也使自己获得源源不断的高技能人才支撑,并在职工培训、科技攻关、产品研发等方面得到学校的大力支持。
(二)有利于职业教育培训质量提高
由于长期受"重理论、轻实践"的思想影响,许多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在课堂上谈起理论问题头头是道,而联系企业生产实际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和指导的能力就显得力不从心,从而影响了教学质量提高。究其原因,是许多专业教师从"大学门"到"职校门",缺乏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的锻炼,担任教师工作后,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的机会又太少,导致缺乏实践经验的支撑,讲课只能从书本到书本。校企合作为广大教师搭建了深入实践的平台,使广大教师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高新技术的应用状况以及企业对所需人才技能的要求,把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了实践经验,提高了教学质量。
(三)有利于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市场对人才综合素质的需求是职业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动力和依据,只有深入生产实践,与企业紧密结合,职业院校才能真正了解教育教学改革的内容和重点以及必须达到的目标。通过校企合作,校企双方共同讨论专业培养目标、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共同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吸收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检验人才培养的成效,才能使教育教学改革更有针对性,更能落到实处。
二、校企合作的基本做法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职业院校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基于以上认识,我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办学路子。坚持从企业的需求出发,寻找校企合作的切入点,采取最能满足企业需要和最大限度发挥学校优势的合作方式,形成校企联合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工作机制。具体做法为:
(一)强基固本,为校企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们从多年的办学经验中深刻体会到,只有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打好学生操作技能的基本功,才能强基固本,为进一步推行校企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此,我们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摆在学校发展的首位,多方筹集资金对校内实训基地进行扩建和改造,并添置先进的数控设备,初步建成全市中职学校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机械加工和数控实训基地。同时,在加大师资引进和培训力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具有职教特色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使培训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参加全国全市各类技能大赛,屡创佳绩,学校声誉鹊起。也吸引了市内外许多大中型企业纷纷来校寻求合作。
(二)坚持合作形式多元化,实现校企双赢
校企合作要实现双赢,就必须选择适合学校和企业自身实际的合作方式。
一是将企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引进学校,采取双方联合开办"企业冠名班"的形式,为企业培养急需紧缺人才。我校与ABB(中国)有限公司的合作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校企合作协议,联合开办"ABB教学班",共同确定培训目标,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共同确定课程设置,共同委派专业教师,学生在完成二年的基础知识学习和基本功训练后,自愿报名,经双方考试考核合格,进入"ABB教学班"学习,经过一学期的专业强化培训,然后到ABB所属企业进行为期一学期的顶岗实习,最后由企业择优录用。为支持该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强化专业培训期间,企业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为学生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在该班学生中设立金额从500元到1000元不等的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后,企业按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发放不低于1000元的劳动报酬。同时,为支持学校办学,在双方合作期间,企业每年对学校100名在校贫困生予以1500元的资助,以帮助这些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从开始合作至今,双方已开办 "ABB教学班" 三期,为企业培养了150名技能人才,满足了企业生产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按照此模式,我们先后与格力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是选择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发展前景广阔的市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在学生完成基础知识学习和基本功训练后,有计划地组织其到专业对口的企业顶岗实习。由校企双方共同商讨制定学生的实习计划和内容。学校安排教师带队或定期派人到企业巡查指导,配合企业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而企业则按照双方商定的实习计划和内容,结合自身的生产实际,对实习学生做到"定时间、定岗位、定师傅、定目标";强化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学生提供合理的报酬,并在实习结束后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在学生毕业时,根据生产需要,优先从中录用新员工,为学生顺利实现就业提供支持。
三是聘请行业专家、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职业院校有关人员共同组建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收集分析市场人才需求信息,开发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制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课程开发计划;努力实现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同步。同时,根据企业、行业的用工要求,及时对职业院校的教学和实训计划进行修订和调整。
四是校企共同建设师资培训基地。首先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安排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相关企业学习先进技术,了解企业现代化生产和管理的过程,增强教师的专业知识,丰富教师的实践经验。其次是职业院校要充分利用企业的人才、技术优势,积极聘请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校担任专业和实习教学兼职教师,并为他们完成教学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有关企业要积极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并积极做好兼职教师的选派工作。如我校开办的"ABB教学班"、"上菲红动力教学班"均聘请了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来校担任兼职教师,结合生产实践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学生传授专业知识,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是根据企业的需要,发挥自身的教学资源优势,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采取校内办班、深入企业和单位办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为企业职工开展文化科技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为企业职工整体素质和职业技能的提升提供智力支持,仅今年上半年,我们就先后为重庆第二机床厂有限公司、重庆润丰纺织机械有限公司、重庆赛力盟电机有限公司、重庆渝能达送变电有限公司、重庆渝都监狱等企业和单位开展职工在职培训和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1100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调动校企双方的积极性,把校企合作引向深度和广度
在校企合作中,要注重调动校企双方的积极性,一方面,学校要坚持深入市场、深入企业,主动寻求合作伙伴,争取企业支持,主动了解企业和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确定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处理好学校培养与企业实践以及岗位成才的关系,为企业服好务。另一方面,企业应把校企合作作为培养技能人才后备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产品研发,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大事来抓。提高对校企合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为校企合作创造有利条件,从制度和措施上确保校企合作落到实处,并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三、目前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对校企合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是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质量,不断满足企业和社会需求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措施。虽然国务院在大力加强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对此提出明确要求,但相当一部分职业院校和企业的认识不到位,开展校企合作只是出于解决学校在师资、实习设备等办学能力上的不足以及解决学生就业的需要,尚未从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适应企业和市场需要的高度认识加强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一些企业没有将加强校企合作作为培养技能人才后备军,优化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大事予以重视,因而在校企双方的合作中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导致"一头热,一头冷";而政府有关部门对校企合作的政策支撑和措施保障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缺乏规范的工作机制。目前,在相当一部分职业院校和企业,校企合作仍处于各自为阵,各显神通的阶段,发展不平衡,合作层次较低,甚至仅限于供需方面的合作,缺乏规范的工作机制,双方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待进一步明确,校企合作这种新型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虽然《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了要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总体要求,国家有关部门也制定了一些相关鼓励措施,但从目前情况看,相关鼓励措施宣传不到位,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致使校企合作的开展缺乏制度上的保障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职业院校和企业对加强校企合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校企合作办学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指导委员会,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支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在各级政府设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激励机制,调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并对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成绩显著的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研讨,不断探索和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和有效形式,及时交流和推广校企合作办学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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