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闭止回阀的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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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定了给排水用缓闭止回阀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的基本要求。缓闭止回阀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
一、缓闭止回阀出厂检验:
①缓闭止回阀应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具备合格证后方准出厂。
②缓闭止回阀应逐台检验。
③缓闭止回阀的出厂检验项目为6.3中的a)一c)项。
二、缓闭止回阀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设计、工艺、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正常生产,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停产半年恢复生产时.
缓闭止回阀型式检验项目为:
1.本标淮6.3中的a)一e)项;
2.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
3.消洁度检查应符合JB/T 7748觇定。
缓闭止回阀抽样方法:
a)型式检验采取随机抽取生产厂质检部门检查合格的库存的或供给用户未经使用过的止回阀。
b)每—型号每一规格供抽样的最少台数和抽样台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
c)到用户进行抽样时,供抽样的台数不受表3的限制,抽样台数仍按表3的规定.
d) 对整个系列进行质量考核时.抽检部门根据情况可以从该系列中抽2-3个典型规格进行测试,供抽样的台数和抽样台数应符合b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