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藏发电公司2014年度钢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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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ZB2013-10-31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西藏
招标人: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2014年度钢筋采购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藏木水电站
藏木水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加查县境内,是雅鲁藏布江干流上规划的第一个水电站。本
工程为二等大(2)型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正常蓄水位3310.00m,装机容量510MW(85MW×6)。
2.2 加查水电站
加查水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加查县境内,为雅鲁藏布江干流中游河段规划梯级电站,上
游距藏木水电站约8.5km,下游距冷达水电站约26km。山南到林芝的省道S306从右岸通过,对外交
通较为方便。
本工程为二等大(2)型工程,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58031km2,多年平均流
量约1020m3/s。下坝址推荐正常蓄水位为3246m,死水位3242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为0.27亿m3
,具有日调节性能,装机容量360MW,年发电量为16.73亿kW.h。
2.3 亚让水电站
华能西藏墨脱亚让水电站位于西藏林芝地区墨脱县墨脱镇东南部的距亚让村南侧4km的西工河上。
西工河为雅鲁藏布江左岸一级支流,河流全长21km,流域面积269 km2。电站总装机容量5000kW(
4×1250kW),坝址正常蓄水位为868.5m,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本工程为Ⅴ等小(2)型,永久
性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均和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均按为5级。
2.4 林芝基地
华能林芝基地项目位于林芝八一镇永久片区,海拔2980m,华能林芝基地规划占地450亩,建筑总面
积约45万㎡。
3、招标范围:
工程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执行标准
(按最新标准执行) 交货地点 备注
藏木水电站 Ⅰ级钢筋
高线
Ⅲ级钢筋 吨 525 GB/T14292
GB 1499.1
GB/T702
GB 1499.2 拉萨
火车站 除高线或招标人有特殊要求外,亚让水电站的钢筋按6米定尺供货,其他项目均按9米定
尺供货
加查水电站 吨 3840
亚让水电站 吨 700
林芝基地 吨 2100
合计 吨 7165
注:1、以上钢筋总用量是预计总用量,具体供应量以计划量为准,投标人不得拒绝并不得因实际
采购量的变化而提出索赔。
2、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报价;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钢筋的制造、工厂试验、出厂检查、交付以及相关的服务。
4. 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预计交货期限为2013年11月-2014年12月,交货地点为拉萨火车站,卸车及转运
至工地由其它承包人承担。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 当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时,具有:
① 钢筋生产经营许可证;
② 通过了GB/T 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认证;
③ 投标人供应本标的产品应具有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或类似工程使用的业
绩;
④ 具备本招标范围内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年产量在150万吨及以上。
(3) 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该代理商须获得货物生产厂(商)对其参与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投标
的唯一授权,且供应本标的产品应具有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或类似工程使
用的业绩,所代理的生产厂(商)应具有上述第(1)项和第(2)项中的资质和能力。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项目的实施。
5.2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采购货物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最多可代理2个生
产厂家的产品,且均取得唯一授权。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 授权委托书或投标人单位介绍信;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
(4) 制造厂(商)对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留复印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19日10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郝 亮
电 话:
15510356498
88621652
邮 箱:haoliang219@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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