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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招标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受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的委托,就天津港南疆港区规划四路工程供电照明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系统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天津港南疆港区规划四路工程供电照明系统的电力电缆、路灯的采购及路灯的安装调试等,以及本项目工作及供货范围所涉及的设备设计、制造、运输、交货、接卸、储运、开箱、放线、基槽的挖填和压实、基础砌筑、管线和预埋件埋设、现场吊装、设备开箱检验、安装、电缆终端头制作、接线、调试(包括与其它设备联调)、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各种实验、送电试运行、竣工验收、操作人员培训及保质期间的服务等全过程。
2、招标范围(数量): 详见技术规格书中主要供货范围
3、交货地点: 天津港南疆港区规划四路工程现场。
4、工期:2014年7月31日 。
5、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二、 资金来源: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贷款。
三、投标人资格:
凡具备以下的资格条件及本公告其他内容,愿意响应招标、并能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公开招标。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并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营并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具备具有足够承担本工程的相应财务能力及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产品;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营业范围要包括电气设备销售,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4、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同时具备电力承装四级以上资质(含四级)。
5、具有在港口道路承揽过类似工程的业绩的施工单位;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具有类似工程的资格和经验。
6、提供天津地区售后服务及维修网点情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告发布时间与投标报名截止日期:
1、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4日(北京时间)。
2、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
五、投标报名方式: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本单位介绍信、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证明符合"三、投标人资格"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未参加报名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郝 亮
电 话:
15510356498
88621652
邮 箱:haoliang219@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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