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华宁海电厂锅炉风机吸声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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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浙江
招标公告
受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浙江国华宁海电厂锅炉风机吸声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浙江国华宁海电厂锅炉风机吸声片采购
2、招标编号:CSIE13053511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强蛟镇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资质标准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
3)、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4)、必须有国内风机消音器吸声片应用或销售业绩,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5)、必须在近3年内不得有人为重大人身伤害或工程质量事故;
6)、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二)业绩标准
1)、产品使用良好(提供用户证明)。
2)、投标人2009年至今未因所提供设备/材料原因出现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投标人2009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4)、投标人2009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5)、投标人2009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无履约不良记录。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自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0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重庆市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等材料。除另有约定外,以上文件均为原件或复印件(没有加注原件字样)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复印件1套备存。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在全国招标信息网上的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全国招标信息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待定。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黄 欣
13581616206
电话:010-5290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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