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批智能表推广及应用项目智能电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浏览:350次此信息已经过期
2013年第二批智能表推广及应用项目智能电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3-DXZB(G)-137所属地区:四川招标人:国网四川新津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1.招标依据本招标项目国网四川新津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第二批智能表推广及应用项目智能电表物资采购,招标人为国网四川新津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招标范围招标物资:2级单相远程费控智能电表(载波/开关内置)6510只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10天交货地点:四川新津标包划分:1个标包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3.1.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3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或同等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3.1.4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必须为本年度已年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010-201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帐户冻结、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3.1.6投标人若为进口设备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禁止制造商同时授权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1.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8若投标人为供货厂家需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3.1.9两年内在省公司范围内不少于3个类似供货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2013 年 10月 19 日至2013 年 10 月 23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 时,下午2:30 时至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必须带原件否则不予报名):(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验营业执照原件。(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生产许可证原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单位介绍信。(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身份证原件。(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盖章。4.2招标文件每套 150元 (请刷卡购买),售后不退。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11月7日09时30分刘 宇189 11072159:010-52908358传 真:010-52283967邮 箱:zhaobiao615@163.com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