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国电西藏尼洋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多布水电站交、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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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西藏招标公告项目名称国电西藏尼洋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多布水电站交、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以下简称“项目”)【招标编号】GDCX-FJZB13-333日 期2013年10月1.1 受国电西藏尼洋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1.1.1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1.1.2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满足1.1.4条的要求,上一年度末的总资产须超过500万人民币、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大于500万人民币;1.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4 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及业绩要求如下序号 设备名称 制造商注册资金的要求 制造商的业绩要求1 交、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 500万 1、近5年设计和制造过不少于2个电站(单机50MW发电机组)交、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并具有二年以上运行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用户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2、设计和制造过高海拔交、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并具有二年以上运行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用户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1.1.5 如果有官方的正式文件证明投标人采用专利技术或引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有关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1.1.6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2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西藏尼洋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多布水电站交、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调试、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1.3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1.4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1日起-10月17日止7天内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1.5 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1.6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7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序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交货期 投标保证金(万元)1 交、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 1套 1200 2014年6月30日 4万元1.8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10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9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联系人陈工 赵工 刘工电话010-52908360机18601270196传真010-52283967邮箱toobiao@126.com温情提示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本公告:国电西藏尼洋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多布水电站交、直流控制电源系统设备招标公告转载于:全国招标信息网,更多更详细信息请登录 全国招标信息网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