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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金井河果园段河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734万元
所属地区:湖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金井河果园段河流治理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湘水计[2012]2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金井河果园段河流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金井河入捞刀河河口至杨泗庙桥河段
2.3 建设规模:左岸河堤整治5878m,右岸河堤整治4416m,右岸新建堤防151m,左岸支流整治216.1m,新建穿堤箱涵2座。工程费约1734.54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包括左岸河堤整治、右岸河堤整治、右岸新建堤防、左岸支流整治、新建穿堤箱涵工程等(具体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企业必须是已入选《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3]6号文)的施工企业,根据湘水办[2013]21号文《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其它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 2013 年 9月 9日至 2013 年 9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 1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刘 杰
13240020683
电 话: 010-5124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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