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375次此信息已经过期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电子台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项目简介: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拟对青岛卷烟厂电子台秤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青岛卷烟厂电子台秤采购项目
1.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计划的项目,主要用于物料称重计量。
1.3招标设备明细
序号
名称
配置
数量
质保
1
电子台秤
ws150ms-226或相同档次。
1台
提供1年质保和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
说明:
1.6供货期:招标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90天内到货。
1.7质量验收:提供经国家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证书并使用正常。
1.8质保期:1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设备销售资质。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提供的产品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并提供证明性文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2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2.3、投标单位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合格)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4、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提供相应产品的报价。
2.5、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向投标人提供的正式授权。
2.6、计量器具的生产商必须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证产品计量性能合格,并对合格产品出具产品合格证。
2.7、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商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国内生产的计量器具需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3.2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销售该仪器授权的代理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出具原件核查)。
4.资格审查
4.1招标人将按照报名要求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个工作日内通知被选中的报名单位,未被选中的报名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4.2被选中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 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0.00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的形式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及交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程 丹
18701307303
电 话:010-52908353
传 真:010-52283967
邮 箱:www.bidnews.cn@vip.163.com
业务咨询:932174181 媒体合作:2279387437 24小时服务热线:15136468001 盘古机械网 - 全面、科学的机械行业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Copyright 2017 PGJXO.COM 豫ICP备12019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