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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模式)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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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模式)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鹿邑县城市管理局根据鹿邑县人民政府授权,就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3年4月25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由于报名单位数量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模式);
建设地点:鹿邑县垃圾填埋场;
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00吨;
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人民币;
项目特许经营期:经营期30年;
项目采用工艺:机械炉排炉工艺;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招标内容:
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模式)项目法人。项目法人由本次招标的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组建,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4、投标报名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底于人民币8亿元;
(2)投标人应具有筹措满足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能力;投标人对本项目投入的项目资金应不低于本项目的总投资30%;
(3)投标人至少拥有一个投资、建设、运营平均日处理规模不小于700吨采用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验,且已经成功运行两年以上;
(4)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拥有一个投资、建设、运营且垃圾处理费低于40元/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外资公司提供商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具日处理规模不小于700吨采用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且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证明资料;
(5)垃圾处理低于40元/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证明。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5月 9日至2013年5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30时(北京时间)
刘 宇
  18911072159  13681289551
电  话:010-88938205
传  真:010-52283967
邮  箱:18911072159@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31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及时办理网上注册,查看招标信息。
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更多招标信息请点击:http://www.bidnews.cn/caigou/gonggao-38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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