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陆丰供电局低压三相用电户计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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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陆丰供电局低压三相用电户计量改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广东电网公司汕尾供电局
一、项目名称:汕尾陆丰供电局低压三相用电户计量改造工程
二、工程概况:汕尾陆丰供电局低压三相用电户计量改造工程
三、工程地点:汕尾陆丰市
四、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五、报名要求
(一)同时符合下列所有要求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报名 :
1、投标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方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五级资质及以上的施工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3、投标方没有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不良记录,同时,在广东电网公司范围内没有尚在时效内的不良记录。
4、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真实、合法,严禁作假,否则视为废标。
5、报名时须带备以下原件用于验证使用:
序号验证用的原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五级资质及以上
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证明书及授权人委托书 , 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必须出示本人的工作证和居民身份证;要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并胶装成册。
6、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一正一副,需胶装成册)[详细要求见附件]
(二)、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受理其报名:
1 、不能同时满足本公告第五点第(一)项所列的基本要求的;
2 、超出公告报名时间提交报名资料的;
3 、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报名资料的;
4 、没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的;
5 、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广东电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他相关规定;
6 、有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属于无效报名:
1 、报名项目与本公告不一致的;
2 、提供虚假失实或者含有欺诈内容的报名资料、证明资料的;
3 、冒充他人名义进行报名的;
4 、经复核不符合本公告报名要求的。
六、确定正式投标人:
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资格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等于5家至8家时,全部选取为正式投标人;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单位超过8家时,则按“资格预审择优评审标准”进行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8家为正式投标人。不足5家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资格预审情况通知与确认:
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的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在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通知。如逾期未回复确认,视作收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八、报名时间:2013年8 月 29 日至2013年 9 月 4 日(早上9:00—11:30、下午14:00—16:30)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李 伟
1371698 8045
电 话:010-88938205
传 真:010-5228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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