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江大厦生产调度大楼室内改造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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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江大厦生产调度大楼室内改造工程招标
2013-08-21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贵州
招标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责任公司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江大厦(生产调度大楼)室内改造工程资格预审暨招标
乌江大厦(生产集控调度大楼)室内改造工程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江大厦(生产调度大楼)室内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征集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合格投标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乌江大厦结构型式为框筒,共32层,其中地上30层,地下2层,裙楼7层;大厅层高9米,主楼标准层层高3米,大厦总高度99.6米,防火等级:1级。原有消防系统、暖通系统(直燃机中央空调)、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电气系统等。
(2)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9号
(3)建设规模:乌江大厦总建筑面积:37229平方米,本次改造面积约30000平方米
(4)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2 1-26层主楼及27层公共部分室内装饰装修;
2 1-26层主楼及27层公共部分楼层配电盘、照明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开关插座更换、布线等;
2 1-26层主楼公用卫生间卫生洁具、管路系统更换和独立卫生间卫生洁具、管路系统安装;
2 部分墙体、墙地砖、吊顶、卫生洁具、灯具、管路、线路等的拆除清运。
2 1层大厅VI视觉系统安装;
2 给排水系统更新改造,包括供回水系统管路改造、卫浴设备的安装等;
2 大楼高低压配电系统改造(含配电箱、布线工程等);
2 大楼防雷接地系统改造。
三.计划工期
50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应同时具备以下强制性要求: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2 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黔备案表(在黔设立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除外);
2 具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同时具备以下资信和商业信誉的条件: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2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履约能力
2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装修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2 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
(8)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过2项300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3000 万元以上),工程质量合格。以2010年6月1日以后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9)投标人的唯一性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2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五.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必要时应能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以下文件的原件供招标人查验:
2 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黔备案表;
2 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2 合同原件。
(2)投标申请书;
(3)提供企业简介或说明,内容含投标人所具有装饰装修施工工作经验的说明,在专业技术、施工能力、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来料加工制造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情况说明等;
(4)提供经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
(5)国家行政部门颁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黔备案表和其他强制认证等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
(6)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7)提供有效的资信等级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提供2010年~ 2012年度的,且经合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签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件)字迹清晰可辨;
(8)投标人提供未发生第3条第6项的书面证明。
(9)合同业绩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
a.按照不少于第3条第(8)项规定的数量及条件提供合同业绩资料;
b.一份完整的合同业绩资料必须包括合同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业主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同时可提供用户反馈意见、与合同相对应的质量回访记录等佐证资料。
c.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必须是清晰可辨,至少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工作(供货)范围或工作内容等,并且能够充分体现该合同的双方、签订日期等,合同工作内容或供货范围能体现的是招标内容的业绩。
(10)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扫描件)。
注:第(2)项至第(10)项报名时提供正式版。
六.公告时间:2013年08月21日~08月30日17:00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08月30日17:00
(2)资格预审文件文字版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按照“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在2013年08月30日17:00时前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受。
(3)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要求:
潜在投标人还须同时发送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至下列邮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文件(包括证书等资质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PDF文件及一个word可编辑版本,所有证书等资质文件按第4条的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名称均需填“(乌江大厦(生产集控调度大楼)室内改造工程+投标单位全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壹,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杨 珂
155-10375979
电 话:010-88790205
邮 箱:yangke59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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