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5亿方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气站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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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5亿方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气站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5亿方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气站EPC总承包工程
2、招标编号:XHTC-HW-2013-516
3、建设地点:河南省沁阳市沁北产业集聚区
4、批准文号:豫焦沁阳源【2012】0063号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二、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要求:
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5亿方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气站EPC总承包工程,包括:部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技术服务。
2、招标要求:
工 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工;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动态考核证(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
5、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承包业绩,且在施工、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五年内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有河南省住建厅《进豫备案介绍信》。
五、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有河南省住建厅《进豫备案介绍信》,投标人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书为准)。
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六、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费用:
时 间:2013年08月21日—2013年08月27日(北京时间,8:00-12:00,13: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费(含图纸资料):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王 经 理
131-21587876
电 话:010-88932023
邮 箱:zbgs12@126.com
地 址: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