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乌鲁木齐托里风电场2013年塔架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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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乌鲁木齐托里风电场2013年塔架招标
受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乌鲁木齐托里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塔架采购项目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GW109/2500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塔筒本体、法兰、全套配套附件及运输等);数量:20套。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交货地点与交货期
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县托里乡托里风电场一期对应机位。
交货期:分两批到场,第一批(10套):2014年3月15日前,第二批(10套):2014年4月15日前。
四、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场堆、工艺流程须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切割、卷制、焊接、喷砂必须在合适的厂房内进行,要有足够大的露天堆场满足本项目的储存要求。应有数控切割机、激光检验仪、卷板机等必须设备。上岗焊工必须持有经省、地市级劳动部门考试合格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与工作相适应的上岗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上一年不得亐损)等方面必须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业绩: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塔筒出厂交货业绩达到200套以上,并出具相应书面证明材料(塔筒到货的买方证明或主机厂所派监理人员签字的塔筒出厂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7、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21日。(北京时间10:00—19:00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40元人民币)。
七、投标报名: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等上述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资料的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信息上传至邮箱。
八、开标时间:2013年9月2日上午10:30 (北京时间)
郝亮
电 话:
15510356498
88621652
邮 箱:haoliang219@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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