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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场内照明用灯杆及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1. 受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场内照明用灯杆及灯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人拟采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乌东德水电站施工区场内照明用灯杆及灯具的采购和现场安装指导服务、调试等工作。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灯杆 单臂钢杆灯,杆高10m,悬挑长度1.5m 根 320
2 太阳能路灯 杆高9m,90W,照明时间12小时 盏 10
3 LED灯头 截光型120W(配单臂钢灯杆) 个 228
4 高压钠灯灯头 250W(配单臂钢灯杆) 个 200
5 LED隧道灯 50W(含安装底座) 个 1498
工作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相关资料及技术服务等。
交货批次和进度要求:
所有合同设备按一批次交货,首批设备交货时间为2013年9月底。交货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乌东德镇新村乌东德水电站业主营地。
4.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或经销商(经销商注册资本金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并取得设备制造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近3年有同类项目供货业绩;
(3)投标设备制造厂须取得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认证;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23日(每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本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以同样价格多购不限,售后不退。有意向的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到招标代理办公室购买:请先将标书款汇至账户,然后持标书款汇款凭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2)邮寄方式购买:请先将标书款汇至公司指定账户,招标代理在收到标书款汇款凭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传真件后5日内通过快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
7.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进行注册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并下载有关文件的电子版。
8. 投标文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9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必须在此规定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进行公开开标,邀请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郝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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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
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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