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太兴铁路太原至静游段工程甲供建管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第四批)电力、变电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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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太兴铁路太原至静游段工程甲供建管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第四批)电力、变电设备采购招标
1. 招标条件
新建太兴铁路,已由铁道部《关于新建太兴铁路太原至静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1426号)文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铁道部《关于新建太兴铁路太原至静游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8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太兴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西太兴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太原至静游段工程甲供建管物资设备(第四批)电力、变电设备招标计划已由铁道部建设司《关于同意新建太兴铁路太原至静游段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10〕87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太原至兴县铁路汾河(不含)至静游(含)段,太岚线K3+500至静游CK91+450,长约87.6公里。全线设西张、古东、古交、镇城底、娄烦、静游共6个车站。沿既有太岚线新增二线,铁路等级Ⅰ级,双线电气化铁路。工程总投资49.27亿元。工程计划工期3年。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包件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 月 19 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申请表传真******,并于 2013 年 8 月 20 日至 2013 年 8 月 2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盖红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购买DL-01、BDS-01、BDS-02、BDS-03、BDS-04、BDS-05、BDS-06、BDS-07、BDS-08、BDS-09包件须携带铁道部或国家级(MA\MC)检验合格报告。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件1,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4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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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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