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2×135MW机组氨法脱硫装置一炉一塔及老烟囱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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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2×135MW机组氨法脱硫装置一炉一塔及老烟囱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江苏
对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2×135MW机组氨法脱硫装置一炉一塔及老烟囱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人: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 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2×135MW机组氨法脱硫装置一炉一塔及老烟囱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南偏东距市中心14km处,京杭大运河南岸,洋北镇西侧,距洋北镇中心1.5km。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两台135MW机组氨法烟气脱硫装置一炉一塔及老烟囱改造工程。
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于2013年8月开工,第一台机组2014年2月完成168小时试运行;第二台机组预计2014年8月完成168小时试运行。
踏勘要求:投标人自行安排。投标人必须踏勘现场以准确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的调价、调整工期等要求。
四、 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135MW燃煤机组的两整套完整的氨法烟气脱硫装置一炉一塔及老烟囱改造工程的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五、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
5.2 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3 投标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的最低要求,必须提供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有资质或国际公认单位出具的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及其证书等有关鉴定材料),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4 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竣工期,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带星号(“☆”)的内容;
5.5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6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5.7 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
5.8 投标人的分包商(若有)必须与其分包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和资质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分包商的资质要求分别为:
具有建筑施工分包商应具备建筑贰级资质;
具备安装施工分包商应具备安装贰级资质;
具有类似于FGD调试试验考核的相应资质证书。
(2)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或转让他人,需要再分包或转让的项目需在投标阶段声明并经买方确认;
5.9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5.10 投标人必须已有完整投入商业运行的国内2台135MW机组及以上氨法烟气脱硫装置的业绩;
5.11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
5.1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必须完整、真实提供上述资质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保证合同执行期间内,该文件处于有效期;
5.13 投标人及其技术合作方(如有)和其分包商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近三年投标、履约中必须没有违背本章第2.9款,纪律与保密的规定。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3年8月14日起5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地 址:北京市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 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网站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9月3日上午10点整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刘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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