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场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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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场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场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开始时间: 2013-08-13 00:00 招标单位: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结束时间: 2013-09-03 00:00 标段名称: 场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
项目信息: 华能贵州韭菜坪风电场二期项目
招标地址: 北京 批次信息:
下载附件: 资质.docx
本次招标范围: 场区区域的绿化(水土保持)施工方案编制,进行植被及养护,配合进行环境、水利管理部门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通过验收,一年质保期内维护养护工作,对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要求流动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5) 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6)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7)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 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4)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15)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6)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7) 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审查程序和方法: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8月13日起至2013年8月28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以上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予以发售招标文件(请勿提前汇款,如未接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通知,提前汇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22元,售出不退(请在汇款附言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便核对
李凡
13810210710
电话:010-69702913
传真:010-69702913
邮箱:dcjy2006@163.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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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贵州韭菜坪风电场二期工程场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