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锦煤电一期(2×300MW)工程施工及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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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锦煤电一期(2×300MW)工程施工及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国锦煤电一期(2×300MW)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2]38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按动态投资的20%由投资方按股比出资,其余80%的资金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交城县;
2.2建设规模:2×300MW亚临界空冷供热机组;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9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4年4月1日,总工期为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范围
防风抑尘网、生产办公楼\检修楼\集中控制室\单身公寓的装修、全厂绿化、全厂防腐、浇注料、保温、雨水泵房的施工、甲供材料的采购。包括:在施工准备、施工、试验检验、单体试运及配合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竣工和维护、保修期内各阶段发生的施工、管理、规费、利润、税金、政策性调整、风险、责任、措施费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
2.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设部及原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标准。
2.6质量目标:达标投产、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等级及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具有2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业绩。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项目经理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壹级建造师资格,至少担任过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在其它工程项目不得兼职,年龄不大于50周岁,具有施工协调经验和能力。
3.6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7日至2013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相应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相应的业绩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7日9:3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刘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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