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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宜州至河池高速公路下江屯内涝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2013-08-01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1. 招标条件
广西宜州至河池高速公路是国家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阿荣旗至北海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2008〕10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于2012年7月9日顺利通车运营。在运营过程中发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部分遗留应急抢险工程—下江屯内涝整治工程急需完善。本项目下江屯内涝整治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招标人决定对本项目下江屯内涝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招标范围
宜州至河池高速公路下江屯内涝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工程内容见下表。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标段 工程内容及主要工程数量 备注
NoYH-QX1 工程内容:引洪渠110m,无压隧洞1座(1#隧洞,长1160m),排洪暗涵1座,长210m,消力池1座,长5m。
主要工程数量:土方开挖约6600m3,石方明挖约1093m3,隧洞挖石方约5940m3,土石方填筑约3340 m3,浆砌片石约372m3,混凝土浇筑约1449 m3,钢筋约71.3t。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进行工商部门年审;
(2)具备符合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2011〕114号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5.1业绩要求:自2008年1月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地完成过1座单洞长度达到1000m(按路线里程计)的隧道工程施工项目。
3.5.2财务能力要求(以下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1)投标人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的企业财务指标的要求: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2)投标人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最高限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信贷证明。
3.5.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职称(工程类专业)和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原件)、2013年1月(含1月)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5.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8 月28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10时1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郝亮
电 话:
15510356498
88621652
邮 箱:haoliang219@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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