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哈密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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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哈密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哈密佳灵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哈密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 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哈密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 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1.2、招标人:哈密佳灵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3、工程地点:本项目光伏电站位于新疆哈密市石城子光伏发电园区
1.4、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1.5、建设计划:2013年11月31日前全部投运。
2、招标范围:
哈密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 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光伏电站设备的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光伏电站建筑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内建筑及安装工程、35kV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场内道路、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临建、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售后服务等;),并配合业主方达标创优。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3、同时具有以下条件的单位就本项目的EPC总承包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电力行业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完善的ISO9001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必须具有在近五年成功从事过至少两个及以上EPC总承包系统工程和一个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资质。
3.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方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符合上述条件;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报名:
5.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7日至2013年8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
5.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郝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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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
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