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山东聊城分公司2013年工程“便携式一体化基站”招标
浏览:286次此信息已经过期
中国移动山东聊城分公司2013年工程“便携式一体化基站”招标
所属地区:山东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聊城移动2013年工程“便携式一体化基站”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出资100% ,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对于2013年工程建设中使用的便携式一体化基站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包括一体化基站制造生产、运输、安装、以及维修(交钥匙工程);
2.2 项目规模:聊城移动2013年工程建设中约使用5套便携式一体化基站;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总量如下表所示。
招标货物的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项目 型号 单位 数量
一体化基站 铁塔高度30米(不含避雷针高度) 套 5
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的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2.4 本项目采购货物期限从签订采购合同起1年,供货期限内的供货单价固定不变,在供货期限内分批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仅限中国大陆地区(不包含港澳台),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货物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应当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本次招标只接受原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商的报名(原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报名);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投标则视为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报告;
3.5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今),一体化基站实际供货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累计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业绩;
3.7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今)的供货、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法行为;
3.8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安装资质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资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兴趣且符合上述九点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3年07月25日起至2013年07月31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17:00时止,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以备查验,交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16日10:00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梁 华
18600849146
电话:010-52425996
传真:010-52425992
邮箱:dcjy2007@163.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