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莫旗嫩江渡口至甘河公路补修工程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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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莫旗嫩江渡口至甘河公路补修工程施工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标条件
国道京加公路(G111)嫩江至加格达奇白桦段公路工程莫旗嫩江渡口至甘河公路补修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黑交发【2010】29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内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黑龙江省G111线加格达奇至嫩江段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基、路面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莫旗嫩江渡口至红彦公路(K0+000-K59+850)、红彦至甘河公路(K0+000-K23+462)为内蒙古莫力达斡尔族自治境内的两条三级公路,起点位于嫩江北岸浮桥边,沿途经过额尔和乡、哈达阳红彦镇、巴彦鄂温克民族乡等重要乡镇,终点接G111线桩号K1823+850处。该路全长83.312km,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0m,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4cm沥青混凝土路面。目前此路部分段落已有不同程度的损坏,需修复路段长度累计50.559km。
2.2 计划工期为:2013年8月23日开工,2013年9月20日交工。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等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A13 K0+000-K59+850、
K0+000-K23+462 路线全长83.312 km、
需修复路段长度累计50.559km 路基、路面工程等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标段申请投标,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类似规模三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至少7个;累计完成里程200km以上(含200km)公路等级为三级及以上公路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且交工验收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进行现场核实并确认审批,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4.2 网上报名后,请于 2013 年7月22日至 2013 年7月26日每日9 时00分至 11 时 00分,13 时00分至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元(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8月13日 9 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至 9 时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
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形式为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3年8月9日15时前。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电汇回单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梁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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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242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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