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浙能嘉兴独山煤炭中转码头项目道路、堆场及轨道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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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浙能嘉兴独山煤炭中转码头项目道路、堆场及轨道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能嘉兴独山煤炭中转码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11】1040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嘉兴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道路、堆场及轨道基础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处于杭州湾北岸中部益山与独山之间的六里湾岸段,在嘉兴电厂一、二期卸煤码头东侧约280m处,属于嘉兴港独山港区D区。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个3.5万吨级外海卸煤泊位(水工结构按照5万吨级设计)以及18个500吨级内河装船和待装泊位。
本次招标内容为浙能嘉兴独山煤炭中转码头项目港区内道路及雨排水、堆场及轨道基础工程(搅拌桩+轨枕道渣结构型式),和陆域区域一宕渣卸载、陆域区域二软基处理后的宕渣铺设,#1隔堤的二次堆载和卸载等,其中道路总长约9650m(沥青路面形式),堆场面积约17.8ha(简易泥结碎石),宕渣卸载约22万m3,#1隔堤的二次堆载约17500m3,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分阶段实施:陆域区域一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陆域区域二、三工程量需在围堤龙口合拢、吹填砂完成且软基处理后方能进场施工。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道路、堆场及轨道基础工程及场地管沟、宕渣卸载、铺设等的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7 月24日至2013年7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浙江省重大工程交易登记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3年 7 月 31 日 09:00 时,集中地点: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岔路桥浙江浙能嘉兴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1F会议室;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3年 7 月 31 日 11:00 时,集中地点:浙江省;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8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施工标段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出席开标活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供现场核验并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梁 华
18600849146
电话:010-52425996
传真:010-5242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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