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3年7月17日 招标编号:J
浏览:347次此信息已经过期
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3年7月17日
招标编号:JLZX[2013]-003(C)
1、受 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投标。
2、项目名称: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采购
项目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千朋路800号
资金来源:自筹
包括但不局限于:设计联络及设计、材料制造与采购、工厂及权威机构的试验与测试、运输及交货、技术资料提交、买方监试、监造的安排、培训、材料安装过程中的指导及配合、现场试验、调试、验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维护和养护等售后服务。
3、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经销、安装本招标项目标的物的合法资格,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文件(如有关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4.3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包括制造厂商出具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或专项授权书,或者提供从合法、正规的经销渠道取得所投标货物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于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月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从招标人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5、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人以 2000元人民币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200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7日 9 时00分,地点为长春。
7、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1.5%。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郑 铭
152 3316 4680
邮 箱:zbswxxw@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