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同泰有限责任公司国宴、锅炉房等拆除工程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0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
青岛同泰有限责任公司国宴、锅炉房等拆除工程工程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 标 人 青岛同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连云港路7号
项目名称 青岛同泰有限责任公司国宴、锅炉房等拆除工程
投 资 额 约70 万元 工程类别 Ⅲ类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内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旧料回收等全部内容。
二、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造价100 万元及以上的拆除工程。
四、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13年7月18日9时至2013年7月22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及《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市市政公用局示范文本),(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可不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
3. 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