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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长乐市交管大队LED交通显示屏、信号灯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长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对长乐市交管大队LED交通显示屏、信号灯等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GXTC-1348006
2.货物名称、数量及交货期、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附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安防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需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6)其它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8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购买招标文件。
5.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份售价200元。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3年8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开标大厅,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8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开标大厅公开开标。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疑问,请在开标日之17天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联系。
郝亮
电 话:
15510356498
88621652
邮 箱:haoliang219@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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