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地方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房(内)装饰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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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地方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房(内)装饰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地方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房内装饰工程 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丰都发改委发 【2010】327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和上级
补
助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内装饰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丰都县地方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房(内)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丰都新县城中心区Ra-1-1(Ra-4区)。
2.3 建设规模:综合业务办公房内装饰装修面积约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10万
元。
2.4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主体工程室内精装修(除弱电工程外,内装饰施工图纸标定的全部
工
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010
年至今承建过(2个建筑面积3000㎡及以上,造价250万元及以上的办公或写字楼内
装
修项目工程业绩。
3.2 凡重庆市外地企业参加投标,除必须满足3.1规定的条件外,必须在重庆市境内
设立分支机构,具备入渝登记备案证及备案申请表。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按相关
规
定已备案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7 月 15 日起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
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
注
《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
人
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 月 5 日12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
标
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
公
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
行
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8 月 6 日09时00分至10
时00分 (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
标
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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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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