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花园路棚改小区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明光市花园路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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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花园路棚改小区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明光市花园路棚改小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
资金,招标人为明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
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本工程位于明光市棚改小区。
2.2建设规模:花园路棚改小区建筑面积:71304.93平方米(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纸
为准)。
2.3计划工期:开工后至施工项目竣工及保修期内。
2.4招标范围:明光市花园路棚改小区工程施工监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企业(
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
程师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人于2013年7月12日起自行至明光市网上下载招标
文件,投标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
书及法定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至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
二开标室(明光市祁仓北路与柳湾大道交叉口)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份
200元,售后不退。对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
接受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携带有效身份
证件参加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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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郑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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