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水厂取水口迁移应急保障供水工程-配水管网改造工程跃进路部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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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水厂取水口迁移应急保障供水工程-配水管网改造工程跃进路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简介: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湾水厂取水口迁移应急保障供水工程-配水管网改造工程跃进路部分已
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决定对石湾水厂取水口迁移应急保障供水工程-配水管网改造工程跃进路部分进行公
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石湾水厂取水口迁移应急保障供水工程-配水管网改造工程跃进路部
分新敷DN1200给水管,主管全长约0.8km,总造价约500万元。
(2)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跃进路西侧
(3)招标内容:石湾水厂取水口迁移应急保障供水工程-配水管网改造工程跃进路部
分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4)计划工期:计划2013年08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
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完工日期以招标人组织签发完工
证书为准,工期按开工日期至完工日期计算)。中标单位每延误工期一天,处罚五万
元人民币(逾期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场完成收尾
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投标人工程尾款中扣除;同时,招标人有权不再向投标人支付
本工程尾款,并赔偿给招标人因投标人延误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合法经营企业法人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管道
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0年7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至
少一项工程造价为390万元(或以上)且全程安装管径DN1000(或以上)长度600米(
或以上)的单项给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不包含道路综合管线工程),证明材料必须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且必须提供中标
情况公示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网页查询路径。(中标通知书
必须由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或交易中心签发盖章,施工许可证需提供发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
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包括临时建造师
注册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
持外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和执业”],并具有给排水专
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其它人
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管道工、造价工程师至少各1名。
【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其建造师执业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的建
造师执业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必须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
记备案的证件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职称证;施工员必须提供岗位证或管
理册、安全员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管道工必须提供平安卡和劳动与社会保
障部颁发的管道工证书;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复核人
的签字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
人员中选取,不得有在建工程,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
建项目被锁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至工
程竣工验收,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
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社保证明:提供拟安排至本项目的各施工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
人、施工员、安全员、管道工、造价工程师)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半年或以上(即扣
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印
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在有效期范围内。
5、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册》且在2012年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年度
综合考评必须为C级或以上;
7、 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0、2011、201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及有关说明(包括有
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其中净利
润要为正数。
8、 信誉要求(企业状况):
(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
处罚有效期内;[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省工程治理办)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
,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
大安全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
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9、 其他要求:
(1)广东省外企业及其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管
道工、造价工程师)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
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备案,并获
得通过,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四、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投标申请人凭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
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册》原件2013年
7 月 15 日14 时 00 分至2013年 7 月 22 日 11 时 30 分(共五个工作日)参加
投标报名。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于2013年 7 月 15 日 14 时起至 7 月22 日 11 时30分(共五
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
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佛
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册》、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企业业绩证明资
料及招标文件所要求核查的其他原件。
2、递交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
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
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开
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实,不能通过核实的,招标人将退回
其投标文件。
七、 其他:
1、凡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
述施工招标项目报名参加投标。
2、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若符
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3人时,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若符合规定资格
条件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后,重新组织招标。
3、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或不公
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
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
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4、该工程投标保证金:合计人民币8万元【若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或有违规
行为等,不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从企业注册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一次
性汇入,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资料须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相一致)。
九、 联系方式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
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李凡
13810210710
电话:010-52425996
传真:010-52425992
邮箱:dcjy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