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道东侧污水干管工程(前进路--魁奇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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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道东侧污水干管工程(前进路--魁奇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大道东侧污水干管工程(前进路--魁奇路)已由佛山市禅城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3】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
石湾镇街道水利
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佛山大道东侧污水干管工程(前进路--魁奇路)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人民币4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佛山大道东侧污水干管工程(前进路--魁奇路
),具体工程内容是南起前进路北侧规划路,北至新有色金属材料总汇园内道路,
主要铺设污水干
管、支管,建设检查井等,污水干管总长度约862米(管径约DN300-DN800)。详细
内容以本项目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技术资料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或以上。
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为 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已通过有效的年度审
核。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册》,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独立完成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00万元或以上的截污管网或污水管道工程同类业绩至
少一宗【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报告
,三者缺一不
可】。
拟派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人员达到以下要求:
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已取得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要求,在广东省以外注
册的须具有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一级,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则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同
时,须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得同时参与两个
或以上项目的投
标,通过资格审查后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登记或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
投标权利。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内的社保记录证明(2013年1
月-2013年6月
)。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省工程治理办)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
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投标时应附2010年至2012年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最少
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投标报名
报名投标实行记名方式。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
托书和被授权人
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
报名时间:2013 年 7 月 15 日 至 2013 年 7 月 19 日17时00分;
报名地点:佛山市。
若报名人数不足3家或购买招标文件人数不足3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
组织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到佛山市,
于2013 年 7 月 15 日 至 2013 年 7 月 19 日17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不购买招
标文件,视为自
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佛山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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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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