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1号发电机增容改造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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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1号发电机增容改造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1号发电机增容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
条件,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
筹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项目名称: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1号发电机增容改造工程
2.2工程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自治旗伊敏河镇境内
3.招标范围
本标的具体招标范围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电厂1号发电机增容改造(
包括设计、制造、设备供货、施工、安装调式、培训等,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安装
及施工能力、性能试验由招标人负责)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技术规范。
4.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2个月,且该期限为全部供货到达招标人现场的日
期。投标时必须提供详细的部件交货期计划,交货计划必须满足改造工期要求及招
标人机组检修时间安排。施工工期指从招标人负责发电机转子抽出,具备定子解体
条件后交给投标人施工之日起至投标人负责改造完成后经试验、验收合格达到具备
穿转子条件后交给招标人之日止。本项目施工工期为55日历日内完工,招标人提前7
日书面通知投标人准确的停机时间。
交货地点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工地买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
力;
4)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两项 300MW 及以上发电机通过更换整体定子绕组实现增容改
造的成功业绩,具备国内外先进的发电机设计和制造技术;
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
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
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5.2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中的设计、制造、设备供货、施工、安装调式、培训进
行投标。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按照招标公告第5项的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同类业绩合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并注明所报项目
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中的所有的文件(
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2003版)文件发至邮箱。不接受传真
。不按要求提供的,其报名为无效。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购领招标文件。
汇款时请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严禁以个人名义汇款),并在附言栏注明投标项目
、用途,以便核对,逾期不售。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3日9:30整(具体
地点另行通知)。
7.2开标时间为2013年8月23日9:30整(北京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各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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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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