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道东侧污水干管工程(前进路--魁奇路)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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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道东侧污水干管工程(前进路--魁奇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大道东侧污水干管工程(前进路--魁奇路)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3】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水利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佛山大道东侧污水干管工程(前进路--魁奇路)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人民币4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佛山大道东侧污水干管工程(前进路--魁奇路),具体工程内容是南起前进路北侧规划路,北至新有色金属材料总汇园内道路,主要铺设污水干管、支管,建设检查井等,污水干管总长度约862米(管径约DN300-DN800)。详细内容以本项目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技术资料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或以上。
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为 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已通过有效的年度审核。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册》,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独立完成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00万元或以上的截污管网或污水管道工程同类业绩至少一宗【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
拟派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人员达到以下要求:
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要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则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同时,须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得同时参与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通过资格审查后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登记或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内的社保记录证明(2013年1月-2013年6月)。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治理办)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投标时应附2010年至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最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投标报名
报名投标实行记名方式。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报名时间:2013 年 7 月 15 日 至 2013 年 7 月 19 日17时00分;
报名地点:佛山市。
若报名人数不足3家或购买招标文件人数不足3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到佛山市,于2013 年 7 月 15 日 至 2013 年 7 月 19 日17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不购买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佛山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
主的解答为准本。
王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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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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