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站后 及“四电”系统集成(含配套房屋)工程 物资设备集中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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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站后 及“四电”系统集成(含配套房屋)工程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WLMQXKZ-02
【开标时间】:2013-08-01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站后及“四电”系统集成(含配套房屋)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设函〔2012〕774号);《关于乌鲁木齐新客站及相关工程(不含站房工程)站后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工技函〔2012〕439号);《关于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站后及“四电”系统集成(含配套房屋)施工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12〕1809号)批复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是全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是连接全疆各地和通往内地的重要交通枢纽。乌鲁木齐枢纽中的新客站的规划建设及改造,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国防意义。
新客站工程为兰新第二双线工程重要的配套工程,同时也是提高枢纽客运能力,整合客运布局的重要工程。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境内,其中乌鲁木齐新客站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既有兰新铁路二宫车站站址上新建。工程主要包括乌鲁木齐站(不含)至乌鲁木齐新客站(含)线路及车场工程(不包括新客站站房及雨棚相关工程)、既有兰新铁路K1879+957至K1881+558改线、新建动车运用所及客车整备所等客运配套设施、乌北及乌东站还建货运设施等工程。新客站按横列式布置,总规模16站台(面)、18条到发线(含正线),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220000平方米(不含新客站站房100000平方米)。建设总工期为36个月。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b、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c、投标人应提供2010至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d、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e、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f、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投标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参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
3.5生产企业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6日16:3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电传至0312-7938587。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7月12日至 2013年7月16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周六日办公)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一览表,售后不退。
李凡
13810210710
电话:010-52425996
传真:010-52425992
邮箱:dcjy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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