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东2×330MW机组热电联产工程振动移位转速鉴定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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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宁东2×330MW机组热电联产工程振动移位转速鉴定装置设备招标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1.受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分二步开标)凡符合本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款中规定的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振动移位转速鉴定装置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应是制造企业,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注册资金(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投标人业绩要求
制造企业 代理商
1 振动、移位、转速鉴定装置 500 200 1、投标人是制造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或投标人是唯一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温度检定装置生产制造的成熟经验,所供的产品应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书。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在国内同等容量或同等规模及以上的四个电厂且成功三年以上及以上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是含订货明细表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反馈证明(含联系方式)。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自负。
5.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方式一:现场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7月10日至 2013年7月1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加盖公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质量保证书等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企业业绩(提供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和联系方式)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6.2方式二:网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7月10日至 2013年7月1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质量保证书等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企业业绩(提供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和联系方式)等资料(电子版企业简介一份)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通过邮件方式发至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7.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文件价格
(人民币元) 保证金(人民币元)
1 振动、移位、转速鉴定装置 500 7500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0.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
主的解答为准本。
程丹
15810161080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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