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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2013年第二批第二次集中采购招标
开标时间:2013-07-17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1.招标条件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2013年第二批第二次集中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招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年审有效)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AA01~AA02包)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FA01~FA02包)投标人须能够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有关部门的验证)。
3.8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3.9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3.10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省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3.11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3.12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或有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3.13对投标人具体专用资质业绩详见附件2《投标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6月28日-2013年7月5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30(北京时间)。
4.2需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附件3《标书费用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7日上午8:30至10:00止,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6.1 开标时间:2013年7月1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郝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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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
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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