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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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交通[2009]898号文)批准建设,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09]1332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5%,国内银行贷款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湖北省骨架公路网规划的“651(六纵五横一环)”骨架公路网重要组成路段,其中谷城至保康段属于第五纵(老河口至宜都骨架公路),保康至竹溪段属于第一横(麻城至竹溪骨架公路)。起于谷城县境内福银高速公路襄十段,终于竹溪县鄂陕省界,途经谷城、保康、房县、竹山、竹溪等5县。路线全长约226.46公里。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本次招标内容为湖北省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工作。预计开工日期为:2013年9月1日,预计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以最后完工日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见表1-1,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已列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和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201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取得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不得参与属同一母体监理单位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4.2网上报名后,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 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
4.5 投标人应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前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且不统一组织标前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招标人将予以支持,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于2013年7月23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之间递交至湖北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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