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国电西藏尼洋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多布水电站油系统设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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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国电西藏尼洋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多布水电站油系统设备招标
国电西藏尼洋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多布水电站油系统设备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1.1 受国电西藏尼洋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两步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制造企业,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1.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1.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满足1.1.4条的要求,上一年度末的总资产须超过1000万人民币、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大于2000万人民币;
1.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4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及业绩要求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制造商注册资金的要求 制造商的业绩要求
1 油系统设备 1000万 1、近5年设计和制造过不少于2个水电站油系统设备并具有二年以上运行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用户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设计和制造过海拔高度不低于2000m的油系统设备并具有二年以上运行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用户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如果有官方的正式文件证明投标人采用专利技术或引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有关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1.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西藏尼洋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多布水电站油系统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调试、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3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1.4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21日起-6月27日止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2)潜在投标人凭会员账号及密码登录,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传真,等待审核。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确认单和电汇汇款底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7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油系统设备 1套 1200 3
1.8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1日,北京时间10: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送达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
1.10 【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3年7月11日北京时间10:00整,
1.11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2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卷第二章第2.6.2.8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李凡
13810210710
电话:010-52425996
传真:010-52425992
邮箱:dcjy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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