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四川木里河立洲水电站厂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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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四川木里河立洲水电站厂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简介:
合同名称:立洲水电站厂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装置采购
合同编号:MLH-LZ-SB.WZ/JD-17
四川华电木里河立洲水电站工程由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现在,该工程已具备厂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装置采购的【【招标条件】】,现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立洲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境内博科乡下游立洲岩子至八科索桥2.4km的河段,坝址距木里县城83km,距西昌市300km,厂址距木里县城65km,距西昌市约280km,库坝区有省道S216公路通过。
本电站大宗货物及重大件可采用铁路与公路联合运输。当地材料物资采用公路运输,机电设备及重大件由成昆铁路运至西昌南火车站或经九火车站,再由公路运至工地。
根据四川省电力系统规划,本电站投产后接入四川电力系统运行,在系统中主要担任调峰、事故备用。
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电站由拦河坝、坝身泄洪系统、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等组成。本电站装机容量为3×115 MW(大机组)。电站水头变幅范围为160m~207m,额定水头177m。
本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
计划首台机投产时间为2014年06月30日。
二、【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为:立洲水电站(含生态厂房)厂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技术服务等。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交货及相关服务等工作负全部责任,应负责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就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保证合同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商业运行。
三、项目业主: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近5年内应有设计、制造3个及以上单机额定容量大于100MW的水电站厂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业绩,并成功投运2年以上;同一电站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方可记为一个业绩。
(3)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有ISO9000标准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详细质量保证体系资料和证明书。
(4)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5)同一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只允许其一个子公司或以其集团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如你单位愿意参加投标,请凭本公告在下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带原件,留复印件,盖红章)、(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带原件,留复印件,盖红章)、(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投标书授权委托书(原件)、(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盖鲜章)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不提供原件材料,恕不发售标书。
六、投标担保
投标书应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其金额为贰万元,未按规定附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担保必须是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电汇,不接受保函、现金及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否则将可导致废标)。
七、招标安排
招标文件定于2013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整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及资料费人民币1000元,购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09:00—10:00时,请在此时间内送达 在此时间外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被接受。
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13年7月30日22:00时 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仪式,并在签到册上签名。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时间:2012年6月24日~30日
李凡
13810210710
电话:010-52425996
传真:010-52425992
邮箱:dcjy2006@163.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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