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一期49.5MW工程风电场智能并网协调控制系统设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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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一期49.5MW工程风电场智能并网协调控制系统设备招标
受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一期49.5MW工程一次电气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编号及内容:
4.1、招标编号:CHDT174/09-SB-03
4.2、招标内容:风电场智能并网协调控制系统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7.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7.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7.3、投标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其所称的生产能力的资质文件
7.4、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发布的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25日。
九、报名办法:
9.1、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9.1.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系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请特别标明)、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影印件(请尽量使用PDF格式文件或者WORD格式)。
9.1.2.经验和业绩,包括其详细说明及工程业主联系方式。
9.1.3.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及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数量、分布等。
9.1.4.所供设备对国际、国内标准的符合情况说明。
9.1.5.过去三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包括申请人对采购人从其开户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授权。
9.1.6.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9.1.7.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9.1.8、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表)。
9.2、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13年7月1日17:00以前。
特别提示:
1、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也不接受当面递交。
2、在邮件主题必须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要投的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十、获取招标文件:
10.2、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待定
11.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待定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18911072159
电 话:010-88938205
邮 箱:1891107215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