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开发项目用地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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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开发项目用地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兴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开发项目用地土石方工程已获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东发改规【2013】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市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获得东兴市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东兴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开发项目用地土石方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东兴市东兴镇楠木山村香车沟A-3#、A-3-1#、A-3-2#地块。
工程规模:包括A-3#、A-3-1#、A-3-2#等三个地块。
招标范围:包括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外运弃置。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工期: 30 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估算总投资为:1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需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中级或以上职称,且现在不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两项总投资达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类似土石方工程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报名前自行踏勘现场。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9日至2013年6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报名,报名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企业营业执照副、(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6)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拟派注册建造师的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中级或以上职称(8)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若为法人前来报名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A证、(10)拟派的本项目建造师养老保险册(附:2010-2012年全年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明细账单)、(12)区内防城港市外的企业还需提交《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广西区外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13)东兴市外来施工企业必须出具保证承诺书,承诺一旦中标在办理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在东兴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格式自拟)。
报名时提交原件核查(若是拟派项目经理前来报名的,不用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不用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以上资料在报名时提供的原件均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以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证书若已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以上所有资格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3、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由人民检察院查询并出具检查机关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要求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4.4、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不含其它技术资料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放时间另行通知,由投标人持报名回执单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本项目采用的评分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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