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东部城区热电联产调峰热源集中供热工程29MW链条热水锅炉及配套风机设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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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东部城区热电联产调峰热源集中供热工程29MW链条热水锅炉及配套风机设备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东部城区热电联产调峰热源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沧州昊天节能热力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9MW链条热水锅炉及配套风机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 1)两台DHL型29MW链条热水锅炉的供货及安装服务2)配套风机设备采购 ,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现场调试等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工期要求:
第一台锅炉2013年10月10日前具备烘煮炉条件;第二台锅炉:顺延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2 投标人须为所投锅炉设备的专业制造商,必须持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或国际上相当的资格,具有设计、制造、安装、服务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产品,这些产品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3.3投标人具有专业生产锅炉十年以上的历史,且具有10台29MW容量链条热水锅炉的业绩,并运行三个采暖季以上;
3.4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近五年所供设备及安装服务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3.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 2013 年 6 月 19 日至 2013 年6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5)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7 月 9 日 9时 0分,地点为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刘 宇
18911072159
电 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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