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副井提升机恒减速液压站设备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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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副井提升机恒减速液压站设备采购招标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 。
招标编号:SDYK 2013-A133D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 山东省邹城市南屯煤矿项目现场 。
招标范围: 副井提升机恒减速液压站设备 2台 。包括设备制造、检验、装卸、运输、指导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供方免费运输至需方指定位置 , 免费 进行 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 3 个月内交货 。
交货方式: 落地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1投标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5 000万元人民币(含 5 000万元人民币)。
1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4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生产许可证(按国家 或行业 要求)
1 .5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 .6投标人未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主要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1 .7投标人要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业绩: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主要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与招标主要设备相同/相近主要设备两年以上安全稳定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主要设备质量问题的运行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复印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 资质检验: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应的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以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按国家规定) 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3年6月 17 日至2013年6月 21 日止,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招标公告及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如无法到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发 传真 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向贵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贵公司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详细填写(不要漏项)后传真至我公司。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7 月 10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 7 月 10 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安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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