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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神华集团6月起重机采购招标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起重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5)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09年~2011年或2010年~2012年,下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5倍;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其中应分别具有QD50T及以上吊钩桥式起重机与MG50T及以上门式起重机至少10台投标产品的销售合同及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具有100T及以上双粱A型吊钩门式起重机应有至少5台投标产品的销售合同及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非会员投标人欲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北京市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在上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2日9时整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郝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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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
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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