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重发宁波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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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发宁波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已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NBGJZB2013-20文批准。本项目的业主单位为宁波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
资比例为100%。目前,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宁波市吴家路15号。
2.2规 模:宁波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约1620㎡。
2.3工程总造价:约179万元。
2.4工期要求:2013后8月5日以前完工,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装修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
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
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0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3年 6 月 25 日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
》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开标时若擅自变更所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则做废标处理。
3.3 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承担过两个及以上且造价180万元以上公共建筑类装修工程(以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完工资料)为准,缺一项
按未通过资格后审处理)。
3.4 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业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业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与当前岗
位一致。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6 月 14 日至2013年 6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7 月 4 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王旭东
13611210983
邮箱:4147968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