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花园小区提升改造项目聚龙花园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280次此信息已经过期
聚龙花园小区提升改造项目聚龙花园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的聚龙花园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已经宿开管[2013]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人民大道以东、项王路以北,聚龙花园小区内
1.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500万元
1.3工 期:本工程要求 2013年10月15日竣工验收合格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付款,工程完工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6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付清。
1.6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聚龙花园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13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4.3.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4.3.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登录投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提交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安 静
13311138150 18610125393
电 话:010-88938205
传 真:010-52283967
邮 箱: www.bidnews.cn@vip.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31号